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為降低 COVID-19 感染後中、重症風險,自111年5月16日起開放部分對象接種第一次追加劑滿5個月後,可接種第二次追加劑。

★自111年5月18日起新增『55-64歲原住民』為第二次追加劑接種對象。

◇◆自111年6月13日起新增『第一類醫事人員』(包含醫事執登人員及醫事機構非醫事人員)為第二次追加劑接種對象,請接種對象攜帶醫事人員執業執照,或非醫事人員之醫事機構工作相關證明文件(如:醫院員工證件)。

◇◆◇自111年7月1日起擴增
(一)港埠執行邊境管制CIQS等第一線人員;實際執行居檢關懷服務工作第一線人員;實際執行救災、救護人員、第一線海巡、岸巡人員
(二)航空機組員、船員、港埠CIQS以外之第一線人員;防疫旅宿實際執行居檢工作第一線人員;防疫車隊駕駛
(三)機構及社福照顧系統之相關工作人員

請接種對象攜帶工作相關證明文件供本院工作人員檢視。

◇◆◇◆自111年7月22日起擴增

(一)50歲以上成人

(二)18歲以上因外交、公務、洽商等工作需求需出國民眾
備註:

1.可於出國前2週接種,但仍應與第一次追加劑間隔5個月

   (150天)以上。

2.請攜帶下列項目工接種單位核對身分:

(1)健保卡

(2)COVID-19疫苗接種紀錄卡

(3)機票

(4)邀請單位邀請證明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函或公司同

   意出國證明(3擇1)

 

建議下列對象接種第一次追加劑間隔5個月(150天)後,可接種第二次追加劑:

(一)65歲以上長者

(二)長照機構住民

(三)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且病情穩定者(即建議接種基礎加強劑之對象),包含:

1.目前正進行或1年內曾接受免疫抑制治療之癌症患者

2.器官移植患者/幹細胞移植患者

3.中度/嚴重先天性免疫不全患者

4.洗腎患者

5.HIV陽性患者

6.目前正使用高度免疫抑制藥物者

7.過去6個月內接受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者

8.其他經醫師評估因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,可接種基礎加強劑者

 

前述對象不論先前劑次接種廠牌,第二次追加劑可接種Moderna COVID-19疫苗半劑量、BioNTech COVID-19疫苗全劑量或蛋白質次單元之高端、Novavax(目前尚待原廠進口供應) COVID-19疫苗全劑量。

 

為提升民眾預約接種COVID-19疫苗之便利性,本院開放民眾預約施打疫苗,歡迎多加利用,全民一起提升接種率!

  • 預約步驟:直接於預約頁面依提示輸入各項基本資料即可。
  • 本院接種疫苗廠牌:莫德納疫苗
  • 接種對象(滿18歲之民眾)
  1. ★符合「衛福部疾管署公告之公費疫苗接種對象」,且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之外籍人士。
  2. ★已接種第一劑者,間隔期間需符合中央規範(現行:AZ疫苗已接種第一劑間隔滿8週(60天)以上、莫德納疫苗已接種第一劑間隔滿4週(30天)以上、BNT疫苗已接種第一劑間隔滿4週(30天)以上,依中央公告滾動修訂)。
  3. ★第3劑追加劑,需接種間隔滿12週(84天)。
  4. ★第4劑追加劑,需接種間隔滿5個月(150天)。

 

  • 攜帶證明文件:
    1. 健保卡
    2. 如不具有健保資格(即未持有健保卡),中華民國國民請攜帶身分證;外籍人士請攜帶居留證、外交官員證、國際機構官員證或外國機構官員證。
    3. 已接種第一劑及第二劑者請務必攜帶接種紀錄卡(黃卡),若接種紀錄卡遺失者請先洽接種院所補發,或前往各區健康服務中心申請列印接種紀錄。

 

  • 注意事項:
  • 居家檢疫、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者,請勿前來。如需接種,請洽詢1922協助。
  • 請全程正確配戴口罩及確實防疫。
  • 接種者請穿著可輕鬆捲袖的衣物,方便快速露出上臂接種。
  • 接種後若有嚴重不適,請儘速就醫。
  • 接種報到時間:上午09:00-11:00
  • 接種追加劑(第三劑、第四劑)者須出示身分證證明文件。
  • 接種者自我評估事項:
  • 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,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。

 

疫苗施打日期:111-08-31 (三)

將於8/26下午二時開放預約

8/29下午五時截止預約

上午

前往報名表格

 

 

◆『第一類醫事人員』(包含醫事執登人員及醫事機構非醫事人員)請攜帶醫事人員執業執照,或非醫事人員之醫事機構工作相關證明文件(如:醫院員工證件)。

 

◆◆請以下接種對象攜帶工作相關證明文件供本院工作人員檢視。
(一)港埠執行邊境管制CIQS等第一線人員;實際執行居檢關懷服務工作第一線人員;實際執行救災、救護人員、第一線海巡、岸巡人員
(二)航空機組員、船員、港埠CIQS以外之第一線人員;防疫旅宿實際執行居檢工作第一線人員;防疫車隊駕駛
(三)機構及社福照顧系統之工作人員

 

◆◆◆18歲以上因外交、公務、洽商等工作需求需出國民眾,
請攜帶下列項目工接種單位核對身分:

(1)健保卡

(2)COVID-19疫苗接種紀錄卡

(3)機票

(4)邀請單位邀請證明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函或公司同

   意出國證明(3擇1)

 

語音服務
瀏覽人次:41059
更新時間:2024/5/6 下午 05:51:15

收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