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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住院問題:

 

Q:請問辦理住院手續之地點?

 

A:院本部急診掛號室(台北市北投區新民路60號)辦理住院手續。

 

Q:辦理住院手續應攜帶或持憑之文件?

 

A:辦理住院手續應攜帶證件如下:

1. 住院許可證(由醫師交予或至門診護理站領取)。

2. 病患及聯絡人的身分證以及病患之健保卡。

3. 具有優待身分者,需另提出相關證件,如:重大傷病卡、低收入戶證明、榮民證明等。

 

Q:病人住院期間應該如何繳費?

 

A:病人住院期間各項費用原則上每月結算一次,住院期間您會定期收到繳費通知單,請於通知二日內至急診掛號室繳費。

接到繳款單後,請按時至急診掛號室繳付,若未收到或繳費上有任何疑問,可電詢掛號室(02-28989808轉603106或603107)

 

Q:有那些身分可以免繳部份負擔費用?

 

A: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免自行負擔費用如下:

1.重大傷病。

2.軍人。

3.榮民、福保(低收入戶證明者)身分。

 

Q:一般住院的大概期間?

 

A:通常精神科急性病房之積極治療住院時間為4-6週。若急性病房住院將超過6週,而病情仍不適宜出院時,會依需要轉至其他病房繼續治療。

 

Q:如何申請出院病歷摘要?

 

A:申請出院病歷摘要,請您於出院7日後至急診掛號室辦理,工本費每份150元,當日交付。

 

Q:如何申請診斷證明?

 

A:申請中文或英文診斷證明,請於出院前向護理站申請辦理,每份診斷證明自費100元,當日交付。若出院後需申請辦理。

 

Q:我不在台北當兵....可能到貴醫院住院嗎?

 

A:本院歡迎各單位士官兵同袍來院諮詢,最好的方式為來院門診(週一至週五,早中晚均有),緊急狀況可直接急診求診(24小時)至於是否住院需由門診或急診主治醫師認定有住院需要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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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4/5/2 上午 09:14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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